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582C/2025-01158 分        类 认定条件及申报范围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4-03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5-04-03 发布日期:2025-04-03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一、办理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

2.《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6〕6号);

3. 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民函〔2020〕20号)

4.《关于在助残服务领域推行助残一件事的通知》(济审服发〔2021〕4号)

5.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

6. 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的通知》(民办发〔2022〕8号)

7. 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鲁民〔2022〕6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通知(济民字〔2023〕14号)

二、受理条件

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邹城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邹城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办理流程

从2021年7月份起,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助残“一件事”办理,申请人首先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待残联办证通过后,系统实现自动对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由各镇街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残疾人本人,核对相关信息后即时纳入残疾人两补发放范围,实现全程网办。

残疾人或监护人也可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出申请。以及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访问)、爱山东客户端,线上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残疾人两项补贴遵循自愿申请原则,残疾人及监护人有权提出或放弃补贴资格申请。

四、发放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99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49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79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49元。

五、办理时间、办理地点

全程网办,无需线下办理。

六、联系方式

邹城市镇街民政办电话(区号0537)


镇街名称办公电话
钢山5110016
千泉5112366
凫山5318756
峄山5675315
看庄5690565
香城5738067
田黄5770023
张庄5710285
城前5819618
大束5577245
中心5512662
北宿5411800
太平5458034
石墙5612589
郭里5631588
唐村547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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