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5603W/2025-01195 分        类 公共场所监管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4-07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公共场所】2025年邹城市卫生健康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及方案
发布日期:2025-04-07 发布日期:2025-04-07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2025邹城市卫生健康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方案

 

2025年,将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能,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基础工作

开展各类公共场所证件、消毒卫生设施、禁烟、公共用品索证、卫生检测等综合性的拉网式监督检查;督导、充分利用镇街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宣传协查,形成强大合力。敦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增添卫生设施,健全管理制度、档案,升级达标;做好举报、交办案件的查处及信息反馈;对公共场所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完成信息上报,健全卫生档案。

二、专项工作

1、购物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及沐浴场所量化分级公示。

2、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检查。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查。

4、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婴幼儿游泳场所专项检查。

5、两考期间,学校周边公共场所治理。

6、公共场所监测以及抽检工作。

三、工作突破口: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率、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再上新水平。2025年,继续以“四小行业”整治作为中心工作,对小街巷如西门里大街、科技路、孟庄大街、三里营等,大路的延伸部如太平西路等以及城乡结合部,通过耐心宣传、督导,加大处罚力度等手段力促“两证”持证率整体提高。

2、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升级达标,开展公共场所规范化整治工作,按照“统一标准”(依据卫生规范、标准落实整改)、“统一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培训制度、公共用品清洗消毒保洁及索证制度、公共场所预防传染病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等基本制度健全)、“统一档案”(统一档案模式、内容)、“统一信息公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培训情况、基本制度、监测报告、监督评定级别上墙公示)“四统一”,依法规范各类公共场所。

3、严厉打击公共场所“无证”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率有新的提高。

四、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公共场所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健康。

(二)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及早发现和消除各类卫生安全隐患,有效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三)营造多元共治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增进社会各界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五、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公共场所。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及单位自查阶段(2025年5月—6月)。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机构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开展单位自查。

2.集中检查及督促整改阶段(2025年7月—8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并结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做好监督抽检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依法及时公示,对典型案例应及时通报、加大宣传曝光力度。

3.信息总结上报阶段(2025年11月)。根据工作要求汇总分析监督检查信息情况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强化督导

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有机结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逐级加强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依法检查,严格执法,督促整改

应严格按照现行有效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管,要加强部门协作与工作协调,积极鼓励、培育、引导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健康发展,促进相关检验、检测、评价等活动规范开展,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切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要加强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营造重视公共场所卫生的社会氛围,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在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营造舆论环境,促进社会监督。

 

 

202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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