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62191/2025-02101 分        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5-16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动物强制免疫申请指南】2025年邹城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16 发布日期:2025-05-16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1)补贴对象:邹城市辖区内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免疫合格后自愿申请财政补助的养殖场户。

(2)补贴范围:猪、牛、羊、鸡、鸭、鹅、鹌鹑、鸽子等。

(3)补贴标准:1.高致病性禽流感:种禽、蛋鸡等每羽不超过0.6元;商品肉鸭每羽不超过0.15元,其他商品肉禽每羽不超过0.09元。2.口蹄疫:猪每头不超过1.6元;种牛、奶牛每头不超过4元,肉牛每头不超过2元;羊每只不超过1元。3.小反刍兽疫:羊每只不超过0.4元。4.布鲁氏菌病:牛每头不超过1.5元;羊每只不超过0.3元。

(4)申请程序:1.养殖场通过手机APP注册并登录山东省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先打后补”模块,在线提交申报材料;2.各镇(街)财政部门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市畜牧中心通过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进行审核;3.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市畜牧中心提供的养殖场信息和审核数据,将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发放到养殖场。    

(5)申请材料:1.自购自免承诺书和补助申请表; 2.扫描所用疫苗二维码信息; 3. 提供疫苗购买凭证、免疫记录等证明材料,补助资金3万元以上的养殖场户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补助资金3万元及以下的无需提供),检测报告中检测样品量不少于15份。

咨询电话:0537-6521854。

受理单位:邹城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办理时限:每年12月31日前申请截止,次年2月发放补贴资金。

联系方式:0537-6521854。

监督渠道:监督举报电话:0537-5258256

地址:邹城市欧兰路777号聚贤大厦4楼市畜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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