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1666X3/2025-01854 | 分 类 | 药品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2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药品监督检查结果】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份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5-05-22
发布日期:2025-05-22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5月份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典型案例。
邹城市唐村镇东双村卫生室未遵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案
2025年3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2025年以来的药房温湿度记录和药品拆零记录。经调查,自2025年以来,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及时记录药品拆零情况和药房温湿度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不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遵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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