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5-01854 分        类 药品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5-22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药品监督检查结果】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份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5-05-22 发布日期:2025-05-22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5月份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典型案例。

邹城市唐村镇东双村卫生室未遵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案

20253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现场未提供2025年以来的药房温湿度记录和药品拆零记录。经调查,自2025年以来,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及时记录药品拆零情况和药房温湿度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不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的规定,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遵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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