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5-01857 分        类 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5-22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份食品违法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5-05-22 发布日期:2025-05-22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5月份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邹城市凯喔熟食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未对其销售的散装食品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属于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行为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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