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公告---李峰
发布日期:2025-05-23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编号:2025001124

李峰,性别:男,身份证号370825********5531,李峰于2025年05月23日申请办理坐落于崇义路1999号燕京花园11-2-302号、永安路16号鲍店矿河东南区7号楼1-40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1107163307517,20001522国用土地使用证号:邹国用(2006)第082517428-13-0690号)不动产登记时,档案中登记的李晓艺身份证号码为:370883********5521。我单位根据邹城市公证处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上述不动产权利人李晓艺身份证号码为:370883********5521,同属一人。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前来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阳东路2777号钜鑫大厦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537-5356789

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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