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文书予以公告---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林永华)
发布日期:2025-05-23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编号:2025001125

依据(2024)鲁0811执3096号《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坐落于宏河路366号馨苑小区8-1-401号不动产抵押权注销手续,因该处鲁(2022)邹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063号,鲁(2022)邹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01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告。

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支行 ,济宁高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单元号:370883003006GB00517F00240007

联系方式:0537-5356789

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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