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5611P/2025-01740 | 分 类 | 行政许可事项(环保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环评审批公告]关于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邹城市东部片区地表水厂项目、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地面矿井水处理站项目、山东鑫曦源钙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玻纤原料微粉生产线项目、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矿山支护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6
发布日期:2025-05-2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邹城市东部片区地表水厂项目、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地面矿井水处理站项目、山东鑫曦源钙业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玻纤原料微粉生产线项目、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矿山支护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审批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5296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时间 |
1 | 济环报告表(邹城)〔2025〕9号 |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邹城市东部片区地表水厂项目 | 邹城市香城镇马山头村 | 2025年5月22日 |
2 | 济环报告表(邹城)〔2025〕10号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 | 地面矿井水处理站项目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北宿镇南屯煤矿矿区内 | 2025年5月22日 |
3 | 济环报告表(邹城)〔2025〕11号 | 山东鑫曦源钙业有限公司 | 年产80万吨玻纤原料微粉生产线项目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中心店街道大元村西104国道与新北外环交界处北100米(原中心水泥厂) | 2025年5月23日 |
4 | 济环报告表(邹城)〔2025〕12号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 矿山支护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 邹城市中心店镇东滩煤矿(现有矿区内) | 2025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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