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邹城市委编办聚焦“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立足职能定位,持续理顺体制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推动高效履职,助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为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机构编制保障。
改革创新再深化,提升体制机制“硬支撑”
持续深化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大数据等涉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为营商环境建设汇聚强劲动能。一是职能配置更加捋顺。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累计对20余个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进行理顺。将牵头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职责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进一步推动服务民营经济力量集聚、资源集中、政策集成。强化市科技局在科技领域资源统筹、综合协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职能,推动形成科技创新“一盘棋”体系。将市大数据局职能配置的重心放在实施大数据战略上,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邹城、数字社会及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建设,推动数字赋能千行百业。二是机构设置更加完备。结合各类改革的深化拓展,累计对30余个相关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进行优化调整。重新组建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中心,加挂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服务中心牌子,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平稳运行。设立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更好保障企业技术改造、两化融合、产品创新等个性化需求。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营商环境建设推进科,统筹指导、协调各镇(街)、市直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镇(街)设立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工作机构,提升基层便民惠企效能。三是编制配备更加科学。完善全市各部门单位间编制布局,2024年以来,累计在全市范围内统筹100余名事业编制,向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基层一线等重点领域倾斜。通过内部调剂等方式,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邹城市委员会机关、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市民生工作服务中心等单位补充事业编制40余名,在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期间,为全市16个镇(街)补充事业编制48名,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全力助推营商环境建设。
服务保障再优化,提级惠企安商“软环境”
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理念,会同相关部门着力优服务、聚人才、强法治,营造拴心留人好环境。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明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市大数据局负责提供支撑保障,全面实施“一网通办”,全市1530个政务事项网上运行,网办率达99.6%。先后推出“咨询掌上答”“邹小保AI机器人”等数字化改革举措,深化“静默认证”“VR勘验”等智慧化服务平台应用,打通“掌上办”新渠道,初步形成数字营商环境。搭建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网点体系,3个部门相关科室成建制进驻市级政务大厅,16个镇(街)承接289项政务服务事项,村级全面建立服务站点,初步形成15分钟便民惠企服务圈。二是优化人才保障。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落实,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加人才开发政策制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职责,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继续实施“优编强才”,突出企业、人才、产业需求导向,创新设立“邹鲁英才”周转编制专户,采取“双落户”形式,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23 人,简化入编程序,实行入编手续帮办、代办,切实增强引进人才的归属感。配合出台系列人才留用优惠政策,开展“人才安居”等系列工程,2024年以来解决企业用工2500余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同比增长35%。三是优化法治保障。着眼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优势,2024年以来为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等政法系统相关部门核增事业编制12余名,为公检法司下达2025年度用编进人计划30余名,用于补充专业力量,确保政法系统相关部门在加快涉企经济犯罪侦办、提高涉企诉讼审判质效、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持续加力,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打侵企违法犯罪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舒心经营、安心发展。
评估监管再强化,提档高效履职“加速度”
聚力破除部门履职壁垒,推动职责全周期衔接、服务全链条贯通、效能全方位提升,以部门单位“履职更优”助力企业“营商无忧”。一是厘清职责分工,推动部门依单履职。聚焦行政审批服务、综合执法、经济运行等领域,完善各部门单位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权责清单,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把握群众诉求热点、重点,创新开展“众责邹知”民生诉求职责认定工作,制定职责认定清单、联动办理指导手册,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问题,着力提升协同高效履职能力。二是开展履职评估,推动部门主动履职。将各部门履职过程中协作配合、热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纳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指标,作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扎实开展市直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多渠道对被评估部门履职尽责、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是全面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基层执法高效。持续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推进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七大领域领域执法力量整合,推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向镇(街)下沉208名专职常驻执法人员,各镇(街)设立综合执法大队,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其他工作机构、市直部门下沉执法队伍及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有效杜绝原执法队伍各自为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温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文字报道:市委编办 贾灵坚
责任编辑:薄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