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1666X3/2025-01747 分        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5-28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邹城市张庄镇祖贵批发超市销售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8 发布日期:2025-05-28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类别

序号

行政裁决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
违法
事实

处理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理结果

处理决定日期

处理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途径

涉案产品控制

处理机关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1

鲁济宁邹城知法裁字【2025】5号

邹城市张庄镇祖贵批发超市销售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案

邹城市张庄镇祖贵批发超市存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第二十四条

邹城市张庄镇祖贵批发超市

9137088MA3K7K2U1J

韩加英

责令被请求人邹城市张庄镇祖贵批发超市立即停止销售行为,消除影响,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2025.5.19

立即执行

行政诉讼

邹城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