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邹城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类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7 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各市直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围绕邹城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现实需求,现开展2025年邹城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类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创新体系建设、经济体制改革、文化和科技融合、教育教学研究、公共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合作培养、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城市治理与公共服务、工业信息产业化布局、自然资源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发展和民生科技等领域的理论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申报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3、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项目组,联合申报,合作研究。

4、申报单位要认真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不实的,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并记入信用档案;同一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熟悉我市市情,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以项目任务书约定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项目,且在申报时无本级未结题项目。

4、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评审立项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者均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6、项目须按期结题,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时提交结题报告。

三、支持政策

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遴选确定若干项目,列入2025年度邹城市重点研发计划(为无资项目)。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下载填写《邹城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附件1)并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邹城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科(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为民服务中心101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skjjcgk@ji.shandong.cn。

(三)评审立项

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经公示后予以立项支持。


联系人:黄玉琳  杨子梦

联系电话:0537-5117810


附件1:邹城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书.docx


邹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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