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324117N/2025-01509 分        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5-08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强对流天气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5-05-08 发布日期:2025-05-08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济宁市气象台于2025年05月8日15时发布降水和强对流天气预报:受气旋影响,预计我市今天傍晚至夜间有小雨;9日中午至夜间有雷雨或阵雨,雷雨时阵风8~10级,局部有小冰雹。局地雷雨大风天气对交通运输、生产作业和户外活动等有不利影响。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监测预警,做好灾害预警发布和风险防范提示,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临时搭建物、简易厂房、工棚、室外宣传牌、路边树木等隐患排查和防风加固工作,防止雷雨大风天气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

三、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统筹防范好强对流天气对安全生产、农业渔业、城市运行、交通运输等的不利影响,突出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水上安全领域,交通、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水上安全动态监管,加强沿河沿湖地区风浪防范,遇雷雨大风天气督促指导相关水域作业人员或过往船舶及时采取回港避风或绕行避险措施。危化品领域,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雷雨情况下坚决禁止油、气储罐装卸。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大对建筑工地、临建设施、生产厂房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排查,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农业农村领域,要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防雨防雹工作,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其它行业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从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紧盯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对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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