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5-01649 | 分 类 | 决策执行效果评估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5-08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引导、促进和保障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我局组织开展《邹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后评估工作。
一、评估的过程和方式
组织包括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科、文化产业科、资源开发推广科、文物保护科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邀请邹城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邹城市司法局等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执行效果、规范性、完善性开展探讨评估。通过文件梳理、查阅项目台账、座谈总结等方式,对照《规划》目标、任务和指标,比对文旅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核查推进执行进度和成效。
二、决策执行的基本情况
《规划》自2023年11月8日经邹城市人民政府批复开始实施。截至2023年底,邹城市旅游接待总人数1152.38万人,旅游总收入110.68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34.8亿元、占GDP比重3.3%。我市成功入选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先进县、省文旅康养强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工作督查激励名单,全省共10个县市区入选,为济宁市唯一。儿童剧《追“孟”之路》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扶持,是2023年全国唯一有儿童剧入选的县市区。邾国故城考古被评为“考古中国”重大考古新发现,市文物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获评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办案单位,我市10通碑刻石刻入选全国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上九山建筑群活化利用项目入选首批省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十佳案例。“孟子修学游”品牌发展获评省研学旅游创新案例,康王谷景区通过4A级景区景观评审,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路线1项,“‘美丽儒风路’带火‘邹东深呼吸’”入选省旅游公共服务典型案例。评估小组对照《规划》发展目标,认为在文旅融合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文艺精品创作、文化公共服务执行上,取得扎实明显的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三、决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协同机制不完善。镇村旅游资源整合不足,部门数据共享率较低。
2、配套保障待加强。乡村旅游点交通通达性、景区线路设计“串珠成链”效果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评估结论与建议
经评估认定,《规划》与上位法无冲突,未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责权限,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情况。《规划》实施总体符合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建议继续执行。结合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梳理统计,深入开发文化和旅游资源,培育夜间经济、研学旅游等新业态;统筹农村路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和文旅项目同步规划建设。
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