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婷
发布日期:2025-06-20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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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123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阳东路2777号钜鑫大厦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537-5356789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1 | 李朝会,韩西英 | 土地及房屋 | 矿产路499号实验中学家属院5-2-202号 | 351041,01072578 | 李婷 |
登记机构: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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