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5-02763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文 号 | 邹政字〔2025〕34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邹城市孟子湖北片区MZHB-0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邹自资规呈〔2025〕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孟子湖北片区MZHB-0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邹城市孟子湖北片区MZHB-0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位于黄疃村北部,弘义路以北、大束敬老院以西,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50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二、原则同意《邹城市东城北片区DCB-02-01~DCB-02-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邹城市东城北片区DCB-02-01~
DCB-02-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北至信忠路、西至白马河支流、南至弘义路、东至护驾山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54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
三、原则同意《邹城市南城片区NC-07-01~NC-07-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邹城市南城片区NC-07-01~NC-07-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位于贾洼村,峄山南路以西,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32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防护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四、原则同意《邹城市南城片区NC-08-01~NC-08-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邹城市南城片区NC-08-01~NC-08-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位于李庄村西北,十里铺村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91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完善,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施规划管理、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要充分认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依法依规推动规划落地。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划》,合理配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和空间资源,有序组织开发建设。要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同步建设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邹政字〔2025〕34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孟子湖北片区MZHB-0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docx
【PDF版】邹政字〔2025〕34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孟子湖北片区MZHB-0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