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5-02766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文 号 | 邹政字〔2025〕33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邹城市东城北片区DCB-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邹自资规呈〔2025〕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东城北片区DCB-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邹城市东城北片区DCB-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草莓园北路以北、护驾山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龙山沟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94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原则同意《邹城市护驾山片区HJS-02-04~HJS-02-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邹城市护驾山片区HJS-02-04~
HJS-02-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护驾山社区东区以北、兴泉路以西、唐王河路以南、湖畔铭居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38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和防护绿地。
三、原则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MZH-09-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邹城市孟子湖片区MZH-09-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位于孟子湖片区董家岭村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94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
四、原则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MZH-10-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邹城市孟子湖片区MZH-10-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位于孟子湖片区侯家洼村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6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完善,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施规划管理、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要充分认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依法依规推动规划落地。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划》,合理配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和空间资源,有序组织开发建设。要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同步建设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邹政字〔2025〕33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东城北片区DCB-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docx
【PDF版】邹政字〔2025〕33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东城北片区DCB-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