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1666X3/2025-01964 | 分 类 |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尊敬的王申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早餐店餐具消毒使用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局相关科室及各市场监管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作坊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抽样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早餐店进行检查。充分利用邹城市检验检测中心技术优势,对早餐店自消毒餐饮具进行抽样检验。
二、强化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一是要求早餐店建立健全餐具消毒管理制度,完善“防蝇、防鼠、防尘”等三防设施。同时采取以属地市场监管所组织进行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对早餐店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操作规范等培训指导,不断增强早餐店经营者卫生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着力解决早餐店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二是责令有消毒柜的早餐店启用消毒柜进行消毒,对有条件的早餐店增设专用消毒柜。没有消毒柜的积极推动物理消毒,推荐采用沸水蒸煮十分钟以上;采用化学消毒的,要求经营者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制消毒液,将餐用具全部浸入配置好的消毒液中消毒至规定时间,再用自来水冲去餐用具表面的消毒液,着力解决餐具消毒设备不足和消毒卫生设施不完善问题。三是增加监管频次,重点检查早餐店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清洗-消毒-保洁-记录”流程规范操作情况、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经营户是否严格落实同批次合格报告的索证索票情况,同时继续加强对早餐店餐具的监督抽检力度,尤其对前期抽检不合格单位开展餐饮具抽检回头看活动,切实保证早餐店餐具清洗消毒工作达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的效果,着力解决消毒流程不规范或流于形式问题。
三、完善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回头看频次,对拒不履行清洗、消毒义务或者采购和使用“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三无”一次性消毒餐具,索证索票不全的早餐店经营者进行严厉处罚。督促没有采取和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的早餐店,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并严格落实消毒设施设备保养、检修制度,确保消毒设施正常使用。同时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坚决严厉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通过群众和监管部门的不断努力,使早餐店餐具洗消制度进一步落实到位。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真诚的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一如既往的帮助,多提宝贵意见。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早餐店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尤其是对早餐店餐具清洗消毒方面存在的食品安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追根溯源,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守好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好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护航全市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