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在2024年度全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关于表扬在2024年度全市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邹城市部分单位和个人获得荣誉。
邹城市市场监管局荣获“2024年度济宁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024年度济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其中,“2024年度济宁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为济宁市唯一上榜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兖矿新里程总医院、邹城市人民医院、邹城市中医院、邹城市唐村镇卫生院四家单位荣获“2024年度济宁市药化械安全监测工作表现突出集体”;邹城市人民医院荣获“2024年度济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024年度济宁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据了解,邹城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为目标,不断推动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压实“责任传导、协同联动、激励奖励”三项机制,筑牢监测工作坚实根基。明确不良反应监测“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三级责任体系,在全市4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标准化监测工作站,在21家基层医疗机构设立监测点,构建起“县级统筹、部门联动、基层覆盖”的立体化监测网络,对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定期约谈。部分单位设立不良反应监测专项资金,营造积极监测氛围。
聚焦“重点人群能力建设、重点领域监测、重点环节管控”三个重点,全面提升监测工作质效。针对医疗机构、化妆品企业监测人员,开展“法规解读 + 案例分析”实操培训,建立“化疗药物、中成药、植入类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监测台账,将全市划分为16个监管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专门的监管人员,在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企业等重点监测单位推行“网格化巡查”制度。
实现“监测与科普、监测与监管、监测与服务”三个结合,深化监测成果运用。在全市设立“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16家,建立不良反应“监测预警—风险研判—监督抽检—案件查办”的闭环工作机制,对监测中发现的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或事件,第一时间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加大风险品种监督抽检力度。对监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由行业专家、监管骨干组成的帮扶团队,深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
今年以来,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98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6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80例,有力守护了群众的用药、用妆、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