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559936141Y/2025-02135 | 分 类 |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8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郑庆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飞线整治的建议”收悉,收到建议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对建议所提及的农村各类杆线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动“网络强国”、“宽带中国”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及智慧邹城落地实施,积极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持续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及铁塔公司通过增设基站和技术升级方式扩大光纤宽带网络覆盖范围,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所有镇、村的农村高速信息网络。截至目前,全市建成5G基站2100处,实现主城区和镇街驻地及重点企业5G网络全覆盖。
在通信网络升级建设中,运营商们各自为战,缺乏统一规划,出现了线路乱拉乱挂、废弃旧线和线杆清理不到位等问题,对农村环境面貌的整体美观度造成了一定影响,并对农村道路人员和车辆通行安全造成了隐患。
为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双千兆”电信网络高质量发展,省通信管理局等十五部门、市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山东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邹城市配套出台了《邹城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坚持规划先行,通信职能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快编制(或修编)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坚持共建共享,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要严格落实共建共享要求,坚持‘能共享不新建、能共建不独建’”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同沟分缆分管、同杆路分缆、同缆分芯、纤芯置换、租用纤芯等模式推动农村杆路线缆共建共享,鼓励主建方统一协调赔补和管道、杆路租用等,集约开展建设。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强农村存量杆线维护梳理。
2024年5月,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济宁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设立区县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的通知》(济通办〔2024〕13号),成立了由铁塔公司办事处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四家基础电信企业分管网络建设维护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的邹城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县(市、区)通信运营商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维工作,组织开展“铁塔、室分、管道、杆路”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共维、老旧小区改造、通信线路整治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含被盗、破坏、市政施工造成损毁、迁改赔补)等协调工作。明确了通信线路整治的责任单位,为我市通信线路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制度和组织架构保障。
根据《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有关规定,“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发挥协调作用,配合推进通信线路及线杆的整治工作,为居民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贡献工信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和支持,期待您的持续关注和指导!
签 发 人:徐振龙
联 系 人:徐 灿
联系电话:15898789019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重大决策推进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