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326542F/2025-02037 | 分 类 |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9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建议的答复)
王明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乡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议案》的建议收悉,所提事项已经列入工作计划,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乡镇农村地区交通现状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交安委、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农村地区点多面广线长,道路交通基础较为薄弱,交通安全形势复杂。近年来通过隐患排查、设施完善、联合执法等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水平,目前由于乡镇农村地区经济多元化发展日益较好,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稳步提升,乡镇农村地区交通出行量迅猛增长,远远超出了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交通管理难度日益增大。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二、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进展情况
2024年以来交警部门共查处农村地区重点交通违法7500余起,联合执法加强超载、酒驾查处、违法载人、超员等行为,进一步推动农村车辆登记管理。针对乡镇农村地区违法行为进行靶向治理,有效改善了乡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宣传部门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巡回宣讲等方式普及交通法规,重点针对“一老一小”群体,部分区域将交通安全纳入村规民约,2024年以来乡镇农村地区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14%。但是,交警部门目前面临执法的“三难”困境:大部分农村地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如果严格执法将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如若放手不管,则将愈演愈烈,严重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如若不定时执法,则又面临群众对“选择性执法”的质疑。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积极按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乡镇社区深度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治理工作格局开展工作。市交安委、市交警支队也对我市乡镇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开展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指导,按照深化“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乡镇农村地区“四个专项整治”及《关于对普通公路“提示亮口”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逐步将工作重点及工作方向向乡镇农村地区倾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各部门融合配合的工作环境下,我市乡镇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正在迈入一个新台阶。
下步工作措施
1.持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推进隐患点整治和提升工程,探索资金多元化筹措,争取上级支持,强化科技与制度创新落实,试点智能化监控设备,太阳能预警灯等新技术。
2.深化跨部门协作,协调乡镇地方政府完善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巡查员制度。配合交运、交警部门联合开展乡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整体提升。加强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金落实到位。
3.靶向治理乡镇农村地区事故频发隐患点,按照交安委和支队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稳步落实,积极推进,长期坚持,消除隐患。有效减少和遏制乡镇农村地区的事故频发,确保群众的出行安全。
4.加强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通过联合乡镇综合干部组成安全劝导小组,严把出村口、出镇口和集市口,及时发现面包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地区安全形势平稳。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多提意见、建议,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
邹城市公安局
2025年 5月30日
签发人:薛 波
联系人:王常红
联系电话:18615927389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重大决策推进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