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1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卫健局党委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5年8月1日—2025年11月14日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济宁市委巡察工作会议以及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围绕落实省委“走在前、开新局”和济宁市委“三争四敢”工作要求,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济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地落实,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重点围绕以下“四个聚焦”开展监督。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1.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治建设情况。一看是否旗帜鲜明讲政治,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看是否及时传达、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济宁工作和本行业(本系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要求,系统谋划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三看是否坚定不移坚持和执行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四看学习贯彻落实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五看是否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强化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带头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对照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关于各领域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一看“一把手”是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亲自抓,作为事业来抓,有没有仅考虑本部门本单位利益不顾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只停留在表面做文章没有扑下身子去抓的问题。二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机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履行职责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三看是否准确把握所肩负的职能责任特别是核心职能,结合其“三定”规定看被巡察党组织有没有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四看是否在抓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紧密结合实际动脑筋、想办法,建立有效机制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转化为部门单位的具体任务。五看是否存在部门保护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偏离总体布局、自行其是。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关于深化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全省“十大创新”行动任务安排,锚定济宁市和我市“十四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一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强化改革的政治担当,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二看是否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研究部署。三看是否有力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四看是否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职责边界,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五看是否围绕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认真做好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指导和监督,统筹重点工作,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六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守牢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各类风险防控“一排底线”的工作要求,一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自觉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把风险隐患找出来,防范好、化解好。二看是否加强应急处置能力。三看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看是否把落实保密工作政治责任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抓好重点领域区域、重要部位岗位、关键环节细节的保密工作。五看是否落实统战工作主体责任。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监督

1.“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对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一看“一把手”对本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是否清醒、判断是否准确,有没有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等错误思想。二看“一把手”政治建设的意识强不强,是否把政治建设贯穿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等建设各方面,增强班子政治功能。三看“一把手”对全面从严治党抓得实不实,管班子、带队伍严不严,是否认真履行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四看“一把手”是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敢于监督、敢于管理、敢于批评,是不是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五看“一把手”是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带头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家人亲属经商办企业、家风家教建设、规范涉外行为、接受社会兼职、身边人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突出问题。

2.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照党组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济宁市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邹城市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一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深刻认识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是否存在盲目乐观、松口气、歇歇脚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二看是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层层落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位、落到底。三看是否切实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自觉担负起廉洁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四看是否加强清廉邹城建设,把清廉理念的培树、清廉素质的养成融入基层治理。五看主动接受监督情况,是否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工作。

3.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具体情形,结合情况通报、信访举报、谈话反映、深入了解和已办在办案件等情况,紧盯重点对象、突出重点领域、严查重点问题,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敢于亮剑、形成震慑。一看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阶段性特征和整体发展态势,是否存在信访量居高不下、顶风违纪时有发生、重点领域问题反映强烈等问题。二看机关单位廉政风险点,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设租寻租、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三看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廉洁从政的情况,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靠山吃山、损公肥私等问题。四看是否坚持亲清政商关系,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在政商交往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五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法纪意识不强,违规吃喝、违规收礼、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六看是否紧扣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加强监督检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滥用职权、“勾肩搭背”等问题。

4.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任务目标,一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看待作风问题,领导干部是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自身查起、抓起、改起,发挥表率作用。二看有没有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漠视群众诉求、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看开会发文是否求真务实,有没有表态好、落实差,讲条件、打折扣、搞变通。四看是否按照党中央要求大兴调查研究,有没有调研不深不实,“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搞“作秀式”调研等问题。五看检查督查考核是否不注重实际效果,名目繁多,交叉重复,过度关注留痕,导致基层反复填表格、做台账、报材料等。六看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是否反弹回潮,是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否存在公款吃喝,贪图享受、讲究排场、陋习不改等现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监督

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对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一看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形成“头雁效应”。二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否存在民主不够、权力过度集中,搞“一言堂”、家长制,违规决策、盲目决策以及重大决策失误等问题。三看是否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一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二看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三看是否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四看是否把干部考核作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重要抓手,完善落实精准考核、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五看是否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六看是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兼职、因私出国(境)、“裸官”任职等制度规定。

3.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对照党章、支部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一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看是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看是否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健全党建组织体系。四看是否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重大任务落实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对照《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担当作为、发扬“三牛”精神的重要要求,一看领导班子成员是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二看日常工作中党员干部是否事争一流,有没有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懒政怠政,患得患失、消极避事等问题。三看重大任务、关键时刻党员干部是否冲得上去,有没有精神懈怠、贻误时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四看是否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监督

一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看是否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三看是否对各类监督指出的问题特别是上次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有没有“过关”心态及纸上整改、虚假整改、避重就轻、边改边犯等问题。四看是否强化对巡察成果的运用,对巡察通报的专题报告、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等重点问题,结合职责牵头或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按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市卫健局巡察期间,通过电话、信件、接访等形式受理群众举报反映。2025年11月7日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接访地点和信件邮寄地址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859522830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巡察组电子邮箱:zcswxcz03@163.com

意见箱设置位置:市卫健局办公楼一楼、三楼茶水间,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中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区附近

巡察组接访地点:市卫健局办公楼207办公室

信件邮寄地址:邹城市平阳东路2699号市委1号楼286房间(市委第三巡察组)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卫健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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