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可以申请2025年中、高等教育救助啦
发布日期:2025-08-14 信息来源: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受教育权益,增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和实现就业的能力,使其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邹城市残疾人教育救助办法》(邹残联字〔2022〕6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邹城市继续开展残疾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救助工作,欢迎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提出申请。

一、救助对象

具有邹城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接受普通中、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或法定抚养人为残疾人)。

二、救助标准

(一)残疾学生

1.对就读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技工学校)的残疾学生,分别给予一次性6000元、4000元、2000元学费补助;

2.对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00元、2000元学费补助;

3.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学费补助;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的再给予一次性2000元学费补助;

4.同等学历只救助一次,已享受省残联实施的“共享阳光·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的残疾大学生不再享受残疾学生中、高等教育学费补助。

(二)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

1.对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中专(技工学校)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分别给予一次性3000元、2000元、1000元学费补助;

2.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00元、1000元的学费补助;

3.同等学历只救助一次,残疾学生且父母一方或双方也是残疾人的,只能享受一次救助。

三、申请材料

接受普通中、高等教育的残疾人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需在2025年8月29日前持教育救助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低保证(精准扶贫户由镇街扶贫办统一出具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学费缴纳发票(或缴费凭证截图)、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

附件:

1.邹城市中、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学费补助申请表

2.邹城市中、高等教育阶段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学费补助申请表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