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5-02753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8-19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邹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遴选公示方案
发布日期:2025-08-19 发布日期:2025-08-19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为规范推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确保服务质量与效果,根据《2025年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鲁供合字〔2025〕38号)、《2025年邹城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试   点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的遴选标准及相关服务规范通知如下:

一、优选服务组织标准

遵循“公平竞争、规范择优”原则,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承接试点项目的服务组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资质经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相关服务两年及以上。优先选择纳入“济时雨”名录库的服务主体。

2.服务能力:拥有与其承诺服务内容、服务规模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团队及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

3.市场信誉:在服务区域内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价格及履约方面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服从监管: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管。

5.供销社主体认定:供销社系统服务主体特指基层供销社、以及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含农民合作社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6.技术先进性:优先支持已安装作业监测应用终端,并承诺使用精量播种机、深翻深松等先进农业机械开展服务的主体。

二、服务组织确定与管理要求

按照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联农效果好、社会认可度高等标准,从供销合作社系统名录库中择优确定承担试点任务的服务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装备高性能播种机、安装农机作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承担项目任务。

项目实施前要求:

服务组织须向服务地块所在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完整上报其自身经营的所有地块信息。

服务组织必须确保其自身经营的地块不纳入本次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补贴范围。

服务合同签订:

服务组织确定后,须分别与规模经营主体、小农户等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载明服务对象信息、服务面积、具体作业时间、详细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与方式等关键条款。

三、社会化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组织要按照服务托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并建立服务台账,服务完成后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确认单。承接组织的服务作业需达到以下质量标准(在田间作物正常长势、适宜机械作业条件下执行;如遇作物严重倒伏等不适宜大面积机械作业的特殊情况除外):

(一)通用规范:农机操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和调试标准进行规范作业,确保各托管环节作业到位、质量达标。

1、小麦生产环节作业标准

环节

作业要求

质量指标

秸秆还田

玉米秸秆粉碎≤10cm,均匀抛撒;深翻≥25cm 或深松≥30cm,旋耕2遍,镇压压实。

地表平整无沟壑,碎土率≥85%,土壤紧实度适宜播种。

播种

适播期(10月5日-20日);播种深度严格控制在3~5 厘米,播幅6~8厘米。

出苗均匀度≥90%,基本苗18-25万/亩,无断垄、重播。

田间管理

植保无人机喷药:雾滴密度≥25滴/cm²;追肥机深施≥8cm。

药液覆盖率≥95%,肥料利用率提高15%。

收获

蜡熟末期收获;割茬高度≤15cm;脱粒破碎率≤1.5%,损失率≤2.5%。

籽粒含水率≤14%,杂质率≤1.5%。

2、玉米生产环节作业标准

环节

作业要求

质量指标

免耕播种

小麦收获后及时抢墒播种;单粒精播,播深4-6cm;行距60cm,株距按品种调整。

出苗率≥95%,空穴率≤3%,株距误差±2cm。

中耕追肥

拔节期深松≥25cm,同步侧深施追肥(深度≥10cm)。

伤苗率≤3%,施肥定位精度≥90%。

植保飞防

采用静电喷雾技术,玉米大喇叭口期“一防双减”(防病虫、减药量、减损失)。

病虫害防治效果≥85%,飘移率≤5%。

籽粒直收

籽粒含水率≤28%时收获;摘穗损失率≤3%,籽粒破碎率≤5%,秸秆粉碎≤10cm。

总损失率≤4.5%,籽粒清洁率≥95%。

(二)关键衔接环节标准

1.麦收-玉米播种衔接

小麦收获至玉米播种间隔≤3天,采用小麦机收→秸秆粉碎→玉米免耕播种连续作业模式。

播种机配备清草装置,确保种沟无秸秆堆积。

2.玉米还田-小麦播种衔接

玉米秸秆粉碎后48小时内完成深翻/深松作业,旋耕后镇压保墒,减少土壤水分蒸发。

四、公示与咨询

公示日期: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7-7930377(邹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指导科)

联系人:戚卫国    王 雪

材料上报:有参与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意愿的基层供销社、以及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在此通知发布后,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共6份),于2025年8月27日17时前报市供销联社合作指导科。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对遴选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咨询者,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上述电话反映或咨询。


邹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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