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济宁市委和邹城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负责起草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邹城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查和调处镇街际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相关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承办全市殡仪馆建设、搬迁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拟定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中央、省级财政拨付,济宁市级财政和邹城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
(十四)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街参与事故处置工作。
(十五)按照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济宁市、邹城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邹城市欧兰路777号聚贤大厦
273500
电话:0537-5253577; 传真:0537-5253577
zc_minzhengju@ji.shandong.cn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王兴,男,汉族,1971年0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边可玉,男,汉族,1973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协助王兴同志抓好市民政局日常工作,负责养老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安全监督、组织人事、民政事业财务、审计、督查、统战、党建、宣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保密、法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金民工程”、民政信息化平台、“放管服”和数字政府、对上争取、“双招双引”、驻村联户、计划生育、团委、妇联、民政资产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养老领域资产使用管理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综合科(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养老服务科(安全监督管理科)、老龄工作科、党建办公室、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防汛和保密等工作。联系钢山街道。
朱德强,男,汉族,1974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社会组织党建、区划地名、慈善事业促进、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共驻共建(“双联双创”)、创城、下沉社区包保、社会福利中心及福利彩票、满意度提升、工会等工作;分管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办公室、慈善促进科)、区划地名科、慈善总会办公室。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防汛和保密等工作。联系城前镇。
黄秀军,男,汉族,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代表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邵长清,男,汉族,1981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主持市民政事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社会事务、儿童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移风易俗、殡葬服务、森林防火、秸秆禁烧等工作,儿童福利、殡葬领域资产使用管理,分管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市民政事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市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防汛和保密等工作。联系凫山街道。
科室名称 | 机构职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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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办公室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0537-5250609 |
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 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牵头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 0537-5285069 |
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标准的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承担全市婚姻信息管理;承办全市殡仪馆建设、搬迁和公墓的建设、扩建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 0537-5253536 |
区划地名科 | 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负责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负责市内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设置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档案;配合做好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配合做好与相邻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编纂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的各种标准化地名出版物。 | 0537-5253800 |
社会救助科 | 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相关救助工作;指导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 0537-5258386 |
邹城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中共邹城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办公室) | 负责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工作;指导做好市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邹城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0537-5250618 |
规划财务科 |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市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国家、省、济宁市和邹城市安排的民政资金和济宁市返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内部审计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 0537-5253575 |
综合科 | 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 0537-5253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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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
邹城市殡葬服务中心 | 提供殡葬相关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殡葬礼仪服务;骨灰安放安葬服务;遗体安葬;丧葬用品服务;墓碑制作服务等。 | 0537-5344444 |
邹城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邹城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邹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地址:邹城市社会福利中心) |
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济宁市委和我市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临时生活照料、送医救治以及寻亲、接送返回等管理服务工作;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等服务; (二)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指导本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支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对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 (三)承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原老年福利中心的正常运行、基础设施维护、房租收缴等管理服务工作。 (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七)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0537-5253536 |
邹城市民政事务中心(邹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邹城市社区服务中心) |
市民政事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济宁市委和我市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民政事务政策研究,参与拟定市民政局婚姻、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民政事务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开展地名文化、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 (二)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事务性工作;负责婚姻档案的保管利用工作。 (三)承担全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和更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城乡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核准、待遇核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进行业务指导。 (四)承担标准地名的推广、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 (五)承担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对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服务进行业务指导。 (六)承担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中心、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九)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0537-5253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