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市财政局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镇(街道)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负责全市税收政策管理和法治财政建设,拟订市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完善全市税收保障机制。

    (六)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市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一)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市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四)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五)负责拟订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拟订全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七)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八)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九)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按照权限管理市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

    (二十)负责拟定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市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

    (二十一)负责市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权限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十二)制定、修改或者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审批所出资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二十三)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委派相关企业领导人员。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四)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确定负责人薪酬和奖惩。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

    (二十五)监测市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

    (二十六)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按照权限对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十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八)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指导所监管企业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市财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取消、下放、规范整合部分监管事项,强化依法、分类、阳光监管,优化监管流程,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有效防范国有资本流失,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

    1.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宏观研究和有关财政制度政策设计,提高对财政经济数据的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镇(街道)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按照分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十一)职责分工

    1.市财政局与相关企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未纳入市财政局监管范围的国有企业,市财政局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改制方案中国有资产的认定工作,相关企业主管部门承担政府对企业的管理职能和改制方案的制定等工作。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的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市属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市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承担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市属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相关信息数据的维护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实现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 单位地址:

    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

  • 邮政编码:

    273500

  • 联系方式:

    电话:0537-5212151

  • Email地址:

    zcczj@ji.shandong.cn

  •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 邹城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亮

    张亮,男,汉族,1972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主管政策研究室、预算科、国库科、内审科。履行市财政局党委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生产工作。

  • 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吉鸿

    赵吉鸿,男,汉族,1970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办公室、人事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财政监督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工会、老干部科、信息中心、监察室、财志办。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机关建设、督查考核、对上争取、招商引资、深化改革、营商环境、党务政务公开、巡察、联建驻村联户、数字政府、网络信息安全、统战、团委、妇联、计生、创城、社区(村)包保、扫黑除恶等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一级主任科员、市财政局党委委员:贾庆祥

    贾庆祥,男,汉族,1971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代表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财政局和国有企业的监督工作。

  • 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徐同明

    徐同明,男,汉族,1981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主持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经济建设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信访科、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安保维稳、安全生产、社情民意、基金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

  • 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新科

    李新科,男,汉族,1972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协助张亮同志抓好国库科、内审科工作,分管综合科、政府债务管理科、行政政法科、社会保障科、工商贸易科、会计科、一费制办公室。负责对各镇街财政业务指导、智慧城市、公平竞争等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生产工作。

  • 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韩丽华

    韩丽华,女,汉族,1972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主持市投融资服务中心工作,协助张亮同志抓好预算科工作,分管预算绩效管理科、市财税增收服务中心。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生产工作。

  • 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雷

    宋雷,男,汉族,1977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协助张亮同志抓好政策研究室工作,分管法规税政科、工资科、科教和文化科、农业农村科、金融科、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负责社会综合治税、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等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生产工作。

科室名称 机构职责 联系电话
办公室(挂政策研究室、人事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市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研究提出贯彻市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0537-5212151
综合科 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 0537-5212542
法规税政科 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市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研究提出实施全市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起草税收相关政策以及实施办法,承担市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市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负责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0537-5212924
预算科(挂政府债务管理科、基层财政管理科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编制市级国有资本运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镇(街道)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财政基层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审核、汇总年度镇(街道)财政预算,承担对镇(街道)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 0537-5213730
国库科(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牌子) 组织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市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管理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国库资金调度。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有关政策。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市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导镇(街道)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0537-5211311
经济建设科(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牌子)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市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0537-5228040
行政政法科(挂工资科牌子)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承担本市法院、检察院、审计系统经费保障和预决算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市直党政群机关、全额事业单位、镇(街道)中小学职工在编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的发放工作。 0537-5212475
科教和文化科 承担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 0537-5231839
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市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 0537-5214884
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城乡水务、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0537-5212317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研究提出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0537-5212793
工商贸易科(挂金融科牌子)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拟订全市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0537-5212978
会计科 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0537-5213078
财政监督办公室(挂预算绩效管理科、内审科牌子) 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或受托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0537-5211490
党建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助局党委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局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0537-5214477
★★★★★★★★★★
所属事业单位
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济宁市各级关于国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绩效评价技术性服务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市管企业的运行状况。
(三)收集整理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市管企业综合信息;提出市管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的意见建议。
(四)为市管企业产权管理提供咨询服务;为市管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
(五)为市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提供咨询、协调等服务;承担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指导市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财务总监的选聘、委派、考核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九)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0537-5231537
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 (一)协调各投融资平台办理投融资业务。
(二)承担融资资金规范使用等事务性工作。
(三)为全市 PPP 项目的识别、筛选、收集提供技术性服务。
(四)为 PPP 项目提供项目评估论证、招标采购、合同拟定、绩效管理等支持服务。
(五)承担 PPP 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对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安排的投资项目、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或资产安排的投资项目开展预算评审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九)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0537-5115616
市财税增收服务中心 (一)承担非税收入相关事务性工作;规范全市财政非税收入核算行为,为非税收入运行提供服务。
(二)承担行政事业单位代管资金拨付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彩票资金、住房改革资金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整理汇总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收费项目目录清单进行动态公布。
(五)承担全市财政票据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八)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0537-5228987
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一)承担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办财政资金支付业务。
(二)参与拟定全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参与监督全市预算执行。
(三)参与市直预算单位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和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发放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参与全市政府采购相关事务服务工作。
(五)承担会计核算资料保密工作。
(六)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八)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0537-521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