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担保、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土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全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渔业苗种、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对畜禽屠宰进行监督。负责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市农业植物、水生植物和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监督动物卫生,组织、监督农业植物、水生植物和动物防疫检疫,承担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并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农业对外合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单位地址:

    邹城市欧兰路777号聚贤大厦3楼

  • 邮政编码:

    273500

  • 联系方式:

    电话:0537—5212210;传真:0537-5233008

  • Email地址:

    zcnyj@ji.shandong.cn

  •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郭建新

    郭建新,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主持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楠

    李楠,女,汉族,1970年9月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

    美丽乡村、人居环境、对上争取、驻村帮扶、秸秆禁烧、行政执法、工青妇、创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市委农办秘书科、市委农办督促指导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计划财务科、科技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良种试验推广中心。

  •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杜中元

    杜中元,男,汉族,1976年0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主持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农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联系农业综合执法三中队。


  •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城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董富林

    董富林,男,汉族,1970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负责乡村振兴局日常工作,负责人事档案、信访维稳、网络安全、督查考核、企业改制、农业品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村宅基地管理、扫黑除恶等工作,分管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食药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农村能源指导部;协助郭建新同志抓好美丽宜居乡村专班工作

  •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孟锋

    孟锋,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主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畜牧行政管理、畜牧业执法等工作,分管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抓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闵祥忠

    闵祥忠,男,汉族,1984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招商引资、产业扶贫、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农业“四减四增”等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发展规划科、种植业和农药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世界银行项目管理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抓好乡村产业振兴专班工作

  •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时迎林

     时迎林,男,汉族,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负责纪律监察工作。

科室名称 机构职责 联系电话
综合科(挂法规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参与农业劳模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0537—5233001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开展全市农业农村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拟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经营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0537—5233020
计划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参与拟订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参与对市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监管工作。
0537—5233096
产业发展科(挂发展规划科牌子)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拟订促进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国有农垦单位的改革与管理,承担农垦项目申报、实施和农垦经济统计汇总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承担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对港澳台地区的农业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农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开展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0537—5213876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0537-523303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全市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以及价格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组织开展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 0537—5233019
科技教育科 承担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市农业专家顾问团相关工作。 0537-5233067
种植业和农药管理科 种植业和农药管理科。拟订全市种植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提出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承担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0537-5233023
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 拟订全市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渔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相关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承担渔业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病害防控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互保工作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0537—5258256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机械支持和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研发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 0537—5118588
农田建设管理科(挂世界银行项目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世界银行项目有关管理工作。
0537—5233058
党建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0537—5233031
★★★★★★★★★★
所属事业单位
邹城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 推广农业机械、技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落实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农机信息化建设。 0537-5213241
邹城市兽医院(邹城市城前西路156号) 配合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为做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提供技术、物资和人员力量的支持。 0537-5377977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区域畜牧兽医中心(含城区、大束、峄山、张庄、太平五个片区) 负责辖区内畜牧兽医行业发展技术支持和公益服务。 0537-5258256
邹城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邹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邹城市动物卫生检疫中心) 市畜牧兽医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订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展畜牧兽医行业调查研究,为畜牧兽医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 0537-5258256
邹城市良种试验推广中心(邹城市石墙镇新盛路3868号) 繁育优良品种,促进农业发展。开展种植业良种及其栽培技术和淡水养殖业良种及其养殖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等工作。 0537-5610066
邹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统一行使全市农业领域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0537-5237399
邹城市食药用菌产业发展中心 引进推广新技术,服务食药用菌产业发展。拟定全市食药用菌产业发展规划;食药用菌技术、良种、设备、工艺的引进,试验及示范推广;食药用菌生产单位和个人的资质论证指导,开展技术服务及培训;产业情况调查资料收集;协助开展菌种质资源考察,及对野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国内外技术交流及合作、培训、考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技术、品种及成果转化工作;培育壮大食药用菌产业集群;食药用菌信息产业发展等。 0537-5233021
邹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贯彻党中央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济宁市委和我市工作要求,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推广和指导,积极为农业经济服务。 0537-523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