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济宁市和邹城市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济宁市和邹城市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决算草案,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对市级重大项目进行稽察。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进行检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抓好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273500
单位电话:0537-5213246;传真:0537-5117633
zcssjj@ji.shandong.cn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张爱国,男,汉族,1970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主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顾伟,女,汉族,1974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负责综合、审计结果执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保密、统一战线、招商引资、对上争取、创城、社会治理、民意“5”来听等工作。分管综合科、审计结果执行科、党建办公室,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保密工作“一岗双责”。
胡春燕,女,汉族,1978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代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陈亚楠,男,汉族,1981年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负责电子数据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教科文卫审计、金融审计等工作。分管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保密工作“一岗双责”。
张敏,女,汉族,1976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负责公共投资审计、内部审计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保密工作“一岗双责”。
郑彬,女,汉族,1979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负责法制审理、企业审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社保审计、农业农村审计等工作。分管法制审理科、企业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保密工作“一岗双责”。
科室名称 | 机构职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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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 负责文电、会务、财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经费、资产管理等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抓好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 | 0537-5213246 |
法制审理科 | 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对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 0537-5265677 |
财政审计科 | 负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济宁市和邹城市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并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级决算草案,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起草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起草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组织税收征管等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市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审计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组织审计教科文卫专项资金。 | 0537-5265698 |
企业审计科 | 负责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对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 0537-5265639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 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 0537-5265636 |
经济责任审计科 | 负责组织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 0537-5265639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 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审计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负责对市级重大项目进行稽察。 | 0537-5265189 |
电子数据审计科 |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网络、视频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统计工作。 | 0537-5265758 |
审计结果执行科 | 负责送达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归档、移交审计结果执行材料。 | 0537-5265686 |
党建办公室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0537-5265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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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
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
(一)贯彻执行审计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市各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 (二)承担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济宁市、邹城市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承担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务收支审计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对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对市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对市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与修复情况审计的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审计以及对项目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结果以抽查、核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的事务性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调研全市内部审计发展状况,参与拟定内部审计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开展内部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总结交流和推广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九)按照相关规定,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提供业务指导。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培训,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运用内部审计成果。 (十)对邹城市内部审计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履行职责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0537-5213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