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邹城市医保局

  • 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提出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济宁市和我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督促指导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 单位地址:

    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 邮政编码:

    273500

  • 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0537-5228327;业务咨询:0537-5233233

  • Email地址:

    zcsybj@ji.shandong.cn

  •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王冲

    王冲,男,汉族,1979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履行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局全面工作。

  •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张学雨

    张学雨,男,汉族,197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负责待遇政策制定及落实;基层医保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组织推进医保、医药体制改革;深化医改,医保目录、支付标准贯彻落实,医保协议、异地就医政策、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结算管理;法规审查、基金监察、行政执法;安保维稳、来信来访、机关效能、招商引资;负责医保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衔接等方面的工作;统筹长期护理保险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刁玉婧

    刁玉婧,女,汉族,1984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包括经办服务、窗口管理、政策宣传、行风建设、服务热线,参保缴费、待遇审核、费用结算、个人账户管理,稽核内控,网络安全,统计分析、信息技术保障、医保经办业务权限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流程,推进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等方面的工作。

  •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长磊

    孙长磊,男,汉族,1982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履行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负责行政管理、组织人事、党务群团、文电会务、机要保密、财务资产、宣传信息、教育培训、督查考核、改革创新、纪检监察、三个平台、精神文明、对上争取、工会、审计、档案、后勤、驻村、应急值班、建议提案、政务公开、合作交流、标准化建设、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科室名称 机构职责 联系电话
规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0537-5257569
医药服务监督科 医药服务监督科。贯彻落实国家、省、济宁市和我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0537-5119377
待遇保障科 待遇保障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 0537-5234766
法规监察科 法规监察科。负责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医疗保障领域的政策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0537-5217268
综合科 综合科(挂党建办公室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考核工作和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0537-522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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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邹城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市医保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济宁市委和我市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法规。
(二)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医疗救助经办服务工作。
(三)承担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等征缴工作。
(四)承担离休干部医疗费结算报销工作。
(五)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的管理、履约考核等工作。
(六)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医疗救助费用的审核、结算、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的稽核、权益记录、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分析工作。
(八)承担与商业保险机构业务合作工作。
(九)参与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和管理运营经办工作。
(十)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0537-523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