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信访局
(一)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
(二)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市委、市政府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机关和济宁市委、市政府及济宁市委、市政府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四)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五)向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转送、交办和督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市委、市政府批转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六)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七)负责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八)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
(九)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
273500
0537-5256177;传真:0537-5256177
zcsxfj@ji.shandong.cn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张明,男,汉族,1983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主持市信访局全面工作,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孙祖军,男,汉族,1975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和数字政府建设、统一战线、老干部、群团组织;来电及网上信访等信访事项办理、信访数据统计分析、考核、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信访安全保障等工作。分管人秘科、网络信访服务科。
张伟,男,汉族,1978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听证、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分管复查科、宣教科。
李伟,男,汉族,1982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群众来访接待、越级访治理、领导干部接访、积案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点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双拥等工作。分管督查科、接访服务科、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科。
孙凯,男,汉族,1985年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负责来信办理、法治建设等工作。分管办信科、法制科。
科室名称 | 机构职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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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秘科(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有关工作。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0537-5256177 |
办信科 |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承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机关和济宁市委、市政府及济宁市委、市政府有关机关转送、交办来信事项。综合反映来信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市委、市政府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指导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办信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 0537-5112819 |
法制科 | 负责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并积极疏导、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地利用接待服务窗口,向来访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其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疑难复杂涉法信访案件的协调,为解决重大涉法信访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帮助和指导弱势群体中经济困难的来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负责研究分析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通过互联网、传真、电话、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渠道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交办的投诉事项,向有关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转送、交办网上信访事项。综合反映网上信访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指导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阳光信访信息化系统运管工作。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和听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应当由市政府受理的复查信访事项工作。承办应当由市政府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和复查事项的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和听证工作。 | 0537-5256177 |
督查科 | 负责全市信访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和中央、省、济宁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批转信访事项的督查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处理中央、省和济宁市联席会议交办事项。承担来市到省进京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的信访事项职责。负责初信初访办理情况及办结率的督促检查,对初信初访已办结不服处理意见的信访人,依法引导其进入复查程序。承担督办市级领导接访案件,督导检查镇(街道)领导干部接访处访工作职责。承担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基层基础建设职责。承担检查指导信访“双教育、双规范”职责。负责对全市各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 0537-5213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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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
邹城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挂市信访宣传教育中心、市信访风险排查中心牌子) |
(一)承担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和听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复查意见报批、履行的辅助工作;研究复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单位提出完善政策或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承担应当由市政府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和复查事项听证的事务性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履行信访事项听证职能。 (三)承担全市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 (四)承担信访风险排查工作。 (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六)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抓好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七)完成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0537-5256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