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

基本编码:JN370883GS370131001102
实施编码:1137088300431666X34370131001102
事项版本:25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6号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网站下载、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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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 | 数量限制 | 暂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6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6号窗口 电话:0537-5219913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2/index.html 电子邮箱:zcsjgt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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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网络投诉、电话投诉、信件投诉、邮件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2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可到: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6号窗口领取,电子版可到: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jizczwfw.sd.gov.cn下载。 | 是 | 无 | 无 |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可到: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6号窗口领取,电子版可到: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jizczwfw.sd.gov.cn下载。 | 是 | 无 | 无 |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 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版可到: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6号窗口领取,电子版可到: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jizczwfw.sd.gov.cn下载。 | 是 | 无 | 无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 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县级相关前置许可部门 | 否 | 无 | 无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县级市场主体登记部门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 当场 | 通过或驳回修改 |
登记 | 对受理人员受理的材料进行登记 | 当场 | 打印、核发营业执照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邹城市司法局 | 邹城太平东路2099号邹城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 | 0537-5110078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邹城市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微山县人民法院;泗水县人民法院 | 山东省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山东省曲阜市舞雩台路8号;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奎文路81号;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中兴路158号 | 0537-5213281;0537-4497710;0537-8221446;0537-4361240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
解答 | 材料齐全,即时办结。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6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6号窗口
电话:0537-5219913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2/index.html
电子邮箱:zcsjgt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