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基本编码:JN370883RS372014016005
实施编码:1137088300432559074372014016005
事项版本:57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邹城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服务专区40号基金征缴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服务专区40号基金征缴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电话:0537-5238570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 电子邮箱:zcssbj@126.com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办公厅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发〔2014〕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9】8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与村(居)协办员应提供以下两种方式供城乡居民任意选择其一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通过登录网站、自助终端、移动应用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或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等线下服务渠道(以下简称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乡镇(街道)事务所工作人员或村(居)协办员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或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逐级上报。 第八条 县社保机构应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参保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参保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县社保机构应同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留存《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信息资料。 第九条 参保人员的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县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本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或线下服务渠道直接填报最新信息进行变更,无需审核。 参保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时,县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本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填写新的《登记表》,上传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变更或携带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变更。 第十条 县社保机构应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参保人员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应同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留存新的《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资料。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发〔2013〕1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其他 | 其他 | 是 | 无 | 无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其他 | 其他 | 是 | 无 | 无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其他 | 其他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受理申请 | 当场 | 提交审核 |
办结 | 登记 | 当场 | 登记 |
审核 | 审核材料 | 当场 | 提交审核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邹城市司法局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邹城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 | 0537-5110078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 | 0537-5175480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在校学生是否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
解答 | 在校学生不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
问题 |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同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
解答 |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不可以同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
问题 | 是否必须为邹城本地户籍,才可在邹城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
解答 | 需为邹城本地户籍,才可在邹城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服务专区40号基金征缴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电话:0537-5238570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
电子邮箱:zcssb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