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服务
  • 法人服务
  • 通知公告
  • 办事查询
  • 好差评
  • 中介超市
  • 办事统计
  • 监督评议

初次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基本编码:JN370883NY370120027001

实施编码:1137088300432621914370120027001

事项版本:41

  • 在线申报
  • 基本信息
  • 设定依据
  • 收费情况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行使内容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省级、市级、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部门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
办理结果名称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数量限制 依规办理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县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电话:0537-5343131
网址:http://124.128.248.215:81/login
电子邮箱:zcsnjaqjlz@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网络投诉、信件投诉、邮件投诉
查看全部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563号令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未满18周岁不得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18年 第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条 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申请考取驾驶证。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考试成绩表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部门出具 是 无 无
科目一考试卷或机考成绩单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部门出具 是 无 无
身体条件证明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机构出具 是 无 无
身份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 是 无 无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部门出具 是 无 无
1寸照片 原件 0 电子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初次申领驾驶证 初次申领驾驶证考试科目一、二、三、四 0个工作日发证 核发驾驶证

流程图

初次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省级: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3.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4.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市级:指导监督责任: 1.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2.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3.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县级 :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邹城市司法局 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 0537-511007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 0537-5213281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驾驶证时,去什么地方体检
解答 乡镇社区及以上医疗机构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电话:0537-5343131
    网址:http://124.128.248.215:81/login
    电子邮箱:zcsnjaqjl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