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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转出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基本编码:JN370883NY370120027004

实施编码:1137088300432621914370120027004

事项版本: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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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农邹城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省级、市级、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部门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依规依据
办理结果名称 转出、转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数量限制 应办尽办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县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电话:0537-5343131
网址:http://124.128.248.215:81/login
电子邮箱:zcsnjaqjlz@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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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563号令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未满18周岁不得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18年 第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五条 驾驶人户籍迁出原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人身份证明和驾驶证。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已持有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驾驶人户籍迁出原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或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以外居住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政府部门核发 是 无 无
身份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 是 无 无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原件 1 纸质 6*12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是 无 无
1寸照片 原件 4 纸质 1寸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档案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是 无 无
驾驶证档案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办理驾驶证转出业务的:受理岗审核《申请表》、身份证明、驾驶证,确认申请人信息。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资料,在计算机管理系统内录入相关信息,在《申请表》“受理岗签章”栏内签章。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的:受理岗审核《申请表》、身份证明、驾驶证和1寸证件照,属于纸质档案转入的,还应核对档案资料。属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的,还需审核《身体条件证明》。属于同时申请补领驾驶证的,审核相关信息后合并办理。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资料,录入相关信息,在《申请表》“受理岗签章”栏内签章。 0个工作日 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的制作并核发驾驶证。
办结 办理驾驶证转出业务的:档案管理岗复核资料,将《申请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存入驾驶证档案,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请妥善保管并于30日内到转入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办理驾驶证转入,不得拆封。”字样,封盖业务专用章后交申请人。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的: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复核资料,将: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属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的,还需收存《身体条件证明》; 4.原驾驶证(同时申请补领驾驶证的除外)按顺序装订成册,存入档案,属于纸质档案转入的,还需收存原档案。 0个工作日 转出地将档案封盖业务专用章后交申请人,转入地将相关资料装订存档。
驾驶证转移 驾驶证转入、转出 0个工作日 换发驾驶证、办理转出决定

流程图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转出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省级: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3.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4.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市级:指导监督责任: 1.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2.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3.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县级 :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邹城市司法局 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 0537-511007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 0537-5213281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时,同时申请办理换证、补证的如何办理
解答 合并办理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邹城市城前西路2399号)
    电话:0537-5343131
    网址:http://124.128.248.215:81/login
    电子邮箱:zcsnjaqjl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