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属各科、室、所、中心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协调事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根据本部门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择了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积极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我局还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新邹城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的问题,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73条、通知公告信息10条、信息公开信息6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8条。针对社会关切的一些问题,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在政务网上对食品安全预警信息、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进行了发布,同时包含了群众关心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系本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的财政管理,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不能及时把相关信息予以公开;信息发布的数量不够多,报道日常监管工作动态时效性不够强。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专题培训,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同时,通过专职人员示范引领,发动科室相关人员及时提供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
二是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宣传引导。适时组织各科室队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实行信息报道考核制度,动员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及时报送工作动态,要求机关科室队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行政处罚、食品安全抽检等信息。
三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优势。不断完善本局微信公众号内容版块,收集相关素材、及时编辑推送消息,扩大公众知晓度,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