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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财经大厦12楼,联系电话:0537-534477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任务要求,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1条,其中:通过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11条(政务公开栏目和部门网站栏目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通过“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5条。其他向上级部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台提交的调研、问题分析及解决、新闻报道等信息275条,其中国家级37条,省级51条,济宁市级94条,县市级9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4年,我局共接收通过网络、邮件、现场提交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加上上年度结转继续办理的4件,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2件,未有超时或遗漏答复等情况发生。申请内容依旧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土地性质、小区平面图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及时调整发布《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时限、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全力推进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发布通知公告、新闻动态、土地征收、政策解读等信息;二是不断开辟宣传新途径,加强与《中国自然资源报》、《大众日报》、邹鲁融媒等新闻媒体的合作交流,及时宣传报道重点工程、重大活动。先后在《中国自然资源报》、《大众日报》、《农村大众》、《齐鲁晚报》、《经济导报》等国家级、省级权威媒体刊登专题报道85篇,在《济宁日报》、《济宁晚报》、《今日邹城》以及济宁、邹城广播电视台等各类市县两级媒体累计刊登宣传信息180余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围绕耕地保护以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等话题上线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2次,全力唱响邹城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好声音”。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36.34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98 | 0 | 0 | 0 | 0 | 0 | 9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七)总计 | 102 | 0 | 0 | 0 | 0 | 0 | 10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4 | 0 | 0 | 6 | 1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文件解读主体和解读形式较单一,缺乏创新,解读的内容不够丰富,缺乏深度,存在文字解读材料与原文重复率高的问题。二是部分科室信息报送意识有待加强,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与2023年相比有所下降。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策解读培训力度,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文件的政策解读,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展开解读,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加直观和易于理解。
二是对照《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任务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各科室、单位之间的联系,确保协调有力,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今年,我局共接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2件(议案15件、提案7件),承办7件、协办15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办结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度100%。其中,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3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4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4件。所有意见建议和提案已全部吸收采纳并按时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三)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我局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所负责的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一是抓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共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17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25条、征收土地公告18条、征地批准文件21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抓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及时公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土地供应计划和结果8条、出让公告23条、成交公示21条,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透明。三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工作原则,规范解读形式内容,每个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都配套至少两种解读形式,2024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性文件3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全国自然资源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扣自然资源宣传思想工作主旋律,以信息宣传为载体,不断开辟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新途径,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家宪法日”、“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抓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社会宣传,推动自然资源正能量、大流量奏响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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