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邹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邹城市安监局联系(地址:市委市政府院内1号楼106房间;邮编:273500;电话:0537-5220336;电子邮箱:zouchengajj@163.com。
一、概述
2009年,邹城市市安监局紧密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的编排、提交,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建设。一是完善了信息公开内容体系。按照机构、主题等类别,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重新分类,使已公开的内容清晰、明确。二是公开办事程序。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工作流程进行了整理和规范,完善后公布了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流程图,确保规范化和公开透明,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服务水平。三是强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市安监局专门汇总编辑并印制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选编》,发放到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大了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三)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运转流程,做好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申请件的联系、审核、登记、办理和答复工作,确保按期答复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市安监局在邹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公开政府信息数为3条,其中机构职能方面2条,政策规定2条,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作了更新调整。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在“邹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设了网页专栏,及时更新信息。
2.其他渠道
在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中讲解有关政策法规,解答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受理相关投诉,公开反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在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广泛深入的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信息。不定期印发安全生产简报,及时宣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收费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市安监局及时发布了相关信息,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报告,接到电话咨询都一一给予认真答复,咨询群众表示满意。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9年度安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市安监局政府信息报送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框架和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
2010年,安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安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是加强内容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邹城市安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邹城市安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