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7: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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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可同时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9楼,联系电话:0537-52203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邹城市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重点工作,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本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工作动态信息64条,通知公告信息28条,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4条,行政执法事后公示233条(其中:行政许可95条,行政处罚138条),2023年度市应急局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邹城应急管理”原创发布、转载权威图文信息共计17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拟发布信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发布领导活动、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精准扶贫等信息。在政务微信公众号设置政务咨询专栏,畅通信息发布渠道,方便群众了解县应急局工作信息,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在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公众号通报政府信息外,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县级媒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部门职责,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专门的保密审查小组,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合理性审查,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合理分配任务,按照“专人专项”原则,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压实工作职责,力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深度和时效性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文字形式公开较多,图片、视频形式公开较少。

下步,我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创新公开方式,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全局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导,定期对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结合公众需求和工作重点,运用动图、视频、图解等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内容及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邹城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市政府下发的《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及时部署、明确重点、细化分工,聚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公开等重点事项,持续推进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行政机关2023年度共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件,其中:建议1件,分别为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完善细化安全生产体系的建议(市人大十九届第二次会议第88号)的答复;提案3件,分别为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农贸市场的规范化建议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3号)的答复、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高层建筑防火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3号)的答复、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危化品领域专业监管队伍建设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6号)的答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回复办结,办结答复率100%,并在邹城政务网“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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