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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可同时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9楼,联系电话:0537-522033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邹城市应急管理局以安全治本三年行动为主线,围绕提升公众安全素养和打造“服务应急、安全应急”的需要,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主动公开情况
邹城市应急管理局聚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工作动态信息59条,通知公告信息14条,行政执法事后公示46条(其中:行政许可38条,行政处罚8条),2024年度市应急局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邹城应急管理”原创发布、转载权威图文信息共计11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其中予以公开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全年未收到因依申请公开答复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依托单位保密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机制,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邹城市应急管理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规范优化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板块内容,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更新市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负责科室,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实行制发文件和公开信息台帐化管理,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动态调整,确保公文应公开尽公开,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同时,对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的突发事件、热点事情、敏感问题,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应急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价体系。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邹城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质量不够高,公开效果不够好,局门户网站群众访问量较少。下一步,市应急局将围绕机制完善、平台创新、质量提升三个方面,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坚持把群众最关切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不断健全完善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公开要求,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持续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信息公开平台运维能力。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信息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助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邹城市应急管理局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流程,保障公民知情权。此外,还注重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邹城市应急管理局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拓宽内容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并加强平台建设。通过制定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在内容上,注重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多元化、精准化的信息服务。形式上,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