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03 18:5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8年,市发改局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 结合本局自身实际,制定和修改了《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重点公开制度》、《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依申请公开制度》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工作分工、工作职责等具体要求。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平稳、有序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覆盖了局各方面工作。并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工作动态、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内容,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全面梳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方便了公众查询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办公室按《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按照网络和现场两种模式做好网上和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对申请人递交的现场申请以及上级转办的网上申请提出办理意见,当场答复申请人。无法当场答复的,经法制、保密审核后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为15个工作日)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县保密局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及业务申办人检索、复印、邮递等不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对于涉及政策性、敏感性强信息如何答复及处理,需要上级机关和司法部门给以政策支持。

2.对于一人多次重复申请的问题,我局无法依法拒绝受理,还需要从政策上进一步明晰。

3.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的工作,在继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方面,在继续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

(三)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统一认识,统一口径,提高答复水平。

2. 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检查。

3.加强人员培训,重视宣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分局工作的全过程,使分局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3日

附件:邹城市发改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邹城市发改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