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发改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7年以来,市发改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阳光、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二)建立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按照全面、方便快捷、有效服务的原则,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制定了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管理。信息公开实行预先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由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同时,严格执行保密规则,严禁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防泄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及时在局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便于社会、企业及时了解最新政策。2017年在局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0余条;在各类媒体公开信息150余条;及时联系解决社会公众在政府网站的提问,回应关注热点及舆情10次,每一条都做到有问必答;2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回应社会和听众关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重点公开局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国家、省、市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局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审批事项及办理依据、程序、时限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市发改局门户网站做为政务公开的主要阵地,结合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等新闻媒体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投资、对上争取、公车改革等相关重点工作情况及政策信息。建立“邹城发改”政务微信平台,公开发布信息50余条,及时发布重大政策、工作动态等内容;同时,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公开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接受群众咨询。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发改局对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进行保密审查,对依法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能当场予以答复的直接答复;不能直接答复的,在登记日期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根据规章制度进行答复,属于不予公开的,则书面告知申请人缘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活动,检查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开程序是否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的事项登记是否完整,处置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发改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十、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发改局今年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已办理完毕并公开。
十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现状来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局各科室的通力协作下,已经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发布、受理和回复工作机制,基本满足了信息公开权利人对我局政府信息的需求。但是,也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几个主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载体平台,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18日
附: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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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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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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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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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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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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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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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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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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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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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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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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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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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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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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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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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形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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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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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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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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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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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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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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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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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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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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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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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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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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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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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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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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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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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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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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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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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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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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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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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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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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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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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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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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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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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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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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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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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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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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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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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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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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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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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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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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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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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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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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