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邹城市教育局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今年按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校务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教育工作的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活动要求,深入开展“八个一”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处室和学校,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具体工作中,由纪委监察室牵头,法制科、党委办公室、秘书科、行政许可科、计财科、电教站等相关处室分工合作,做到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违纪有追究。开展“阳光政务、贴心服务”专题教育,强化群众意识、公开意识、规范用权意识、为民服务意识。将政务、校务公开纳入教育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实行季度巡查、半年检查、年终督导工作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突出重点,丰富公开内容
在公开内容上,重点公开了教育局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教育收费标准、学生转学、民办学校管理、教师资格证办理、招考教师等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工作中,以“三个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在公开形式上,突出创新、便民,充分利用教育网、政务动态、网上办事栏目和学校校务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工作情况、行业发展动态等政务信息。群众可以直接到相应科室直接进行咨询。
三、全面推进,规范校务公开
校务公开是推进教育基层单位民主进程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一)围绕维护教职工利益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将2013年定为“教代会建设推进年”,加强和规范教代会建设,明确要求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校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利用工会、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公开,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必须经学校理财小组审批通过,每年至少一次在教代会上公开全年财务状况,包括收入、支出、结余等明细情况。
(二)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校务公开。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和群众联系、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纽带和渠道,各学校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争取支持。一是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明显位置悬挂收费公示牌,将“三公开”(即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政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的内容向社会和家长公布。同时,抓好春、秋两季开学收费检查,加强学期中检查,并结合群众举报重点抽查。二是公开招生政策。要求招生工作实行“五公开”政策,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公开。在学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求各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点,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指导填报志愿。三是学生评优评先、生活补助费发放等工作的公开。要求在上述工作开展之前,要采取公示栏、家长座谈会、书面送达等形式,将学生评优评先、补助发放等工作的有关政策、程序、条件、办法等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所有人选,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充分发挥纪检、审计部门和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对教育工作进行定期评议。在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网络、拓宽监督渠道的同时,通过民主评议行风、学校评议机关、市民评议学校及群众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加以完善改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市教育局在政务公开方面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细节问题落实不够;监督机制还有待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教育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教育工作实际,采取更加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完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坚决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推进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邹城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