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1 17: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编制邹城市教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申请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十二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邹城市教育局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教育局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主持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各职能科室工作职责,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操作。根据《条例》以及各级有关制度规定,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明确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时刻关注涉及教育工作的重要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网上留言、投诉举报、行风热线、公开电话等公众参与类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群众满意。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不断完善公开目录,充实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学校规划布局调整、招生考试、教师资格认定、大学生助学贷款等信息,扎实推进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规定、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业务工作以及其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 “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完善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积极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宣传栏、家长会、教代会等形式,重点公开学校招生、收费、教学质量监测、学校管理等家长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全面打造“阳光教育”,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为此,我们将加强调研和分析,结合日常教育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信息,适时予以公开,推动便民服务。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邹城市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邹城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1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