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政务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联系电话:0537-5211871)。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市教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依法、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目录维护、信息分类、信息发布质量、信息更新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规范目录设置情况和信息发布质量,持续提升全市教育事业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教体局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共计346条,其中:网站发布160条,“邹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181条;通过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推出信息公开受理服务。及时发布市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意见、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白名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教育和体育局共受理1人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已按规定时限要求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市教体局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与规范性,公文制发后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予以发布,做到发布栏目规范,便于公众查询。不断延伸教育和体育事业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做好教体局网站更新维护工作的同时,持续推进“邹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教体信息。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实现服务供给渠道多元化、服务资源整合系统化、服务内容实用化,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获取邹城教体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市教体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注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的落实,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从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渠道,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教体局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事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年内,市教体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教体局根据市政府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安排,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结合我市教育体育工作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2022年市教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局属各单位共同参与,进一步严格责任分工,明确措施要求,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体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了各类教体信息,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教体局共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2件,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29件,内容主要涉及优化教育资源、学校规划建设、学前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民生服务、教师队伍管理等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对议案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市教体局都做了认真地分析和梳理,拟订了调研提纲,深入基层摸情况、查原因、找对策、抓整改,使建议、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市教体局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形式。为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严格落实了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的要求,定期召开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专题会,对全局领导干部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使我局政务公开水平有了一个新面貌。
(五)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我们积极探索中小学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公开教育教学信息34条。全面加强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校务公开、促进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好中小学的信息公开工作,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关系到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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