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9 17:26: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5年,市民政局按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认真贯彻实施相关要求和部署,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市民政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惠民政策的重要部门,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服务群众最直接,先后5次组织救灾救助科、社会福利科、优抚科等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惠民政策宣传集中整治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惠民政策宣传。济宁市民政局将民政惠民政策统一编印成册后,我市利用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利时机,由入村居排查人员会同驻村联户干部送到每一户排查家庭。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因地制宜地开展好民政惠民政策宣传。积极强化基层民政经办人员的宣传责任,镇街民政办、村居委会要认真做好政策的常态化宣传,使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专项行动期间,市镇两级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二是在低保申请上严格执行村镇市三级会审、三方监督、三级公示制度,确保了低保救助规范化。三是启用了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核对系统,对低保申请户进行经济核对,确保低保户的信息准确。四是长期在民政信息网、村公开栏进行低保公示,使城乡低保户信息公开便于加强监督。通过严肃整治,实现了惠民政策落实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把群众最迫切需要了解、解决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的切入点,坚持最大限度的将民政事务服务公开,还群众一个明白。实施“阳光民政”工程,建立完善了目标管理、岗位责任、行政审批、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重大事项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应急等制度,保持了民政工作的最佳运行状态。开展了“政务全公开、满意在民政”活动,建立了“一栏、一网、一线、一台、一屏”等“五个一”民政政务公开制度。开通了民声通道电话,群众有需求随时可以打;设置了“民政工作请您评”信箱,群众有话随时可以说;在民政网站设置“民政工作请您帖”专栏,群众有问题随时可以提;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户、大病救助对象、临时特困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镇“三无”人员等8个种类社会救助对象的政策依据、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人数、种类和救助家庭信息等通过村务公开栏、镇街群众服务大厅、民政网站公开。同时还统一制作了大型户外固定的民政政策宣传栏,统一悬挂于全市16个镇街861个村庄的村委会办公大院,长期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困难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优待抚恤等12项惠民政策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服务科室、咨询电话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邹城市民政局政务网”共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优抚安置、养老服务等民政信息249条,建立了邹城市民政局政务微博及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34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核”的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保密审核责任制。所有报送和上传的信息都需要经过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并做到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上网发布,过期和失效的信息及时删除或变更,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制定了包括《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邹城市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规定》、《邹城市民政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邹城市民政局宣传报道保密工作规定》、《涉密文件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文件资料的传阅、使用、保存、销毁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保密工作制度和规定,以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保密宣传、培训、教育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

九、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公开救灾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慈善救助、优抚安置等方面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49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4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4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3

2.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3.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五、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768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邹城市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1).pdf

邹城市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1).doc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