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6:14:51


本报告由邹城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col/col24093/)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民政局联系(地址:邹城市欧兰路777号聚贤大厦806,联系电话:0537-5253577)。

一、总体情况

邹城市民政局认真按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2021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362条,其中民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条,微信发布信息97条,通过报刊等媒体发布信息52条。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等工作,2021年,邹城市民政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办结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通过邹城市政府网站的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栏目与报纸媒体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开设“养老服务”专题专栏,根据《邹城市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发布养老服务各项政策,发布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公示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发放情况。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对外公布《关于提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及时公示城市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发放情况,全面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接受社会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以科室为单位,全面排查矛盾纠纷,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密切与街道、社区的联系,实时了解掌握动态实施重点管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按月份公开低保人数和资金、临时救助户数及资金、经济困难老年人数及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及资金、孤困儿童补贴人数及资金等业务数据,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平台建设情况。市民政局实行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要,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民政局落实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全局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群众查询使用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国务院、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制订《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加强对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邹城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1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尽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清晰栏目的设置。目前救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目录没有新的专栏。

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依托政府网站、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富政务公开形式,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我局对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高度重视,按期办理,及时答复,印发并主动公布《关于加强父母学习,增强育儿意识的建议》《关于加强全市老年保健品市场监管的建议》等8件答复函,后续实时更新进展情况,及时发布《邹城市民政局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做到了议案提案按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原文:邹城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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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图文解读】邹城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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