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6: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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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col/col24093/)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民政局联系(地址:邹城市欧兰路777号聚贤大厦830,联系电话:0537-5253577)。

一、总体情况

邹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它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民政系统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政府与公民良性互动。2023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654条,其中民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6条,微信发布信息198条,通过报刊等媒体发布信息33条。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以“社会救助”“养老福利”“社会福利”三大板块为主力军,及时准确更新《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救助扶弱政策和申报指南,按月及时公布城乡低保救助、特困及临时救助信息,养老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及孤儿生活补贴发放情况,回应公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统筹救助资源,将民生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保密审查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公众关切信息,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新媒体运行维护等各项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市民政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的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效率,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擦亮“济时救·邹全助”服务品牌。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带领全局推进政务公开建设中积极履职尽责,着力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开展工作自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邹城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践经验缺失,存在答复不规范的问题;二是信息发布审查不严格,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依据《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等程序,严把登记审查、承办呈批、分类回复“三大流程”,从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入手,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真实、有序、有效公开。同时,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按要求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围绕群众关切问题,进一步落实民政重点工作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邹城市民政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办结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其中,2件涉及社区治理,2件涉及养老服务,1件涉及困境儿童。这些建议提案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对促进我市民政部门补齐民生短板、充分发挥救助兜底作用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下步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坚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市民政局始终坚持聚焦民生福祉,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困难群众所需、所盼、所向,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会救助”新模式,推出“邹”全救助“码”上服务活动,实现社会救助“码上知、码上查、码上办”,对困难群众做到及时发现、主动帮办、即时救助,让社会救助更加智慧、高效、精准,“邹全救助·码上服务”案例荣获首届山东省“数据赋能业务”大赛济宁市选拔赛二等奖。

同时,持续推进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大力弘扬孟子故里慈善文化,打造“慈善+”五大服务品牌,通过“邹城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开通了“社会帮扶政策你问我答”系列专栏,分领域分模块详细解答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困境儿童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将社会帮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持续向好、进位突破,不断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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