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0:31:36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邹城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可同时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邹城市护驾山路468号,邮编:273500,电话:5117379)。

(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领导在场地、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列入重要日程,申请建立了省一级先进标准档案室并通过验收,作为政务公开查阅点,以便不具备上网条件或无上网能力的群众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档案室配备连接互联网电脑、文件资料架等设施,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电子文件资料库、开放文件目录、简化了查阅手续,通过纸质文件、政府信息网页等形式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根据市委市政府信息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之一。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梁超任组长,宣教科具体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配备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对近年来的卫生计生工作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组织机构信息2条;决策公开2条;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7条;财政数据24条;医疗信息62条;建议提案信息15条;评估落实信息4条;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信息4条;公告公示信息1条;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信息公开指南信息1条;公共事业单位信息。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我单位共收到人大代表提案2件,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1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邹城市卫生健康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涉密文件进行分类,禁止保存在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中,禁止通过网络传递。该公开的必须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依据公民的申请公开,有效杜绝了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在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增1

583

行政强制

1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3、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等方面有待规范。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统一思想,认真落实。特别是要结合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查阅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2、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络、专栏、报刊、座谈以及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的作用。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加强和健全互联网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本局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把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办事公开工作,按照我局的管理职责,规范我局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总结推广我局直属卫生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开展我局直属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培训,引导医疗卫生单位规范有序地推进办事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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