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
一、概述
2015年,邹城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区政府信息网、纸质发文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类信息16条,主要内容为污染防治和环保治理规范化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环保执法检查信息7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平台。我局通过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均未收费,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公众对环保的关注度增大了,但利用政府信息网进行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2016年我局将积极整改,制定措施,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环保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强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夯实财政政务网站平台建设,拓宽环保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环境宣传月、“6·5”环境日等活动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群众热爱环保、参与环保。
二是继续强化环保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申请人要求,对依申请量大且内容相同的环保信息,尽可能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