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1:43:11

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联系(地址:平阳东路277号钜鑫大厦5楼,联系电话:0537-529282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做法,及时准确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通过政务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9条,其中环评项目和验收信息136条,行政处罚信息48条,行政许可66条,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信息62条,通知公告信息18条,机构职能信息3条,工作动态71条,其他信息15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及转发信息10000余条;通过微信公开及转发信息4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公开申请事项2项,完成公开申请办理1项,1项未受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利用集中学习会、“大讲堂”等机会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扎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和上传工作,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和更新;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开通了政务网站专题页,现有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其他环境质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环评和验收、政策业务与咨询、生态环境主题活动、重点企业环境监测等多项公开条目,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全年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共1045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持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不断强化监管,延用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业务科长任副组长、科室人员任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组制度,持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策把控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专业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39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开通了政务公开专题页,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持续加强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运营,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主要为:工作宣传力度仍有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利用各类执法检查、督导帮扶机会,主动向企业、社区群众宣传讲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了解政府信息的网上渠道,同时继续强化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能力,增加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变“被动公开”为“主动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开准确无误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2年我局根据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立足自身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各项监控检测数据、行政执法等信息进行公开,强化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2022年,我局收到人大议案1项,“关于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情况、不过度限制企业生产的建议”(市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80号建议)该建议已按时回复办结,已在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收到政协提案1项,“关于对全市工业废水实现集约化处理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5号提案)。该政协提案已按时回复办结,已在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四)2022年我局开通了政务网站专题页,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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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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