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5:5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现编制邹城市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邹城市水务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总体要求,围绕中央、省、市加快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水务工作信息公开,提高水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为办事的群众、企业提供便利。本年度,通过邹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7条。

(一)主动公开

1.基础内容公开情况。机构职能方面更新信息9条,人事信息更新6条,公开通知公告25条、工作动态37条。

2.重点领域公开情况。行政执法公开信息22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12条、政策解读1条,政府文件图文政策解读3篇。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1条,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单位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但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公开程序、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由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同意公开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进行网上公开,并做好公开台账管理,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严格禁止未经审查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是否涉密,公开形式、范围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平台维护建设

安排专人保证网络公开平台的更新,依据群众需求和上级要求,对公开、公告内容及时调整,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保证政务公开质量,同时对公开内容严格把控,尊重保障个人权益,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发挥网络公开平台主阵地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五)政策解读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内容,以“一图读懂”的形式,发布图文解读3篇,以文字形式发布解读1篇,对《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事故应急办法》、《邹城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关于优化水气报装接入有关事项》、《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生态水系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等进行了解读,方便群众读懂最新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76.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整体上看开展较好,但存在不足之处。

(一)不足之处

行政执法类信息公示数量偏少,发布时间不及时。

公开内容形式以文字为主,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单位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总结提升:
1.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创新性运用各种新型信息表达形式,提高公开内容质量,丰富表达形式。

2.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统筹业务工作,及时依法依规公示行政执法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已收到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共10件,已公开10件。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共收取依申请公开答复信息处理费0元。

本年度,市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各级上级部门要求,聚焦民生重点保障事项、群众急难关切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事项、重点领域,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邹城市水务局联系(地址:邹城市聚贤大厦五层,电话:0537-5213791)。

解读链接:【图文解读】 邹城市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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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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